April 11, 2009

打架

前幾天帶芭樂去看醫生,在醫院看到一張尋狗的告示,走失的拉拉眼角有小傷口,我轉頭看看芭樂,再看看照片,興奮莫名的覺得芭樂就要找到主人了。回家打了電話給貼告示的人,對方在電話裡確認很多項目,還一直問我是不是深黃色的--見鬼了,要怎麼判斷牠的黃有多深啊,這不是要親眼看到才算數嗎?

對方顯然沒有太大的意願要親自認狗。我後來也沒再追蹤,我想這種人就算真是失主,芭樂現在千瘡百孔的樣子恐怕也不會是他想要的了吧。

晚上要給芭樂塞藥他一直不依,於是拿了一個死狗的零食想騙他一起吃進去,想不到被死狗發現了,衝過來打架。眼前有食物,兩隻獸齜牙咧嘴誰也不讓誰,在旁邊勸架的我因為靠太近遭到池魚之殃,被死狗咬到大腿。牛仔褲瞬間被撕裂,滲出血漬。忍著疼痛一般擦藥一邊濕了眼眶,又氣又難過。死狗啊死狗,妳就一定要逼我去思考妳存在的正當性?

上了網找了資料,原來兩隻狗在衝突時千萬不可以肉身去擋,因為那時他們已經失心瘋了。吼叫要他們停止反而更會煽動情緒。理想的方法是兩個人各自拉兩隻狗的後腿將其分開,分開後再拉抬著狗的後腿轉圈圈讓他們無法往前攻擊,然後隔離。如果只有一個人就得先拿項圈圈住其中一隻的後半身拉開後固定,再去拉另一隻的後腿。這方法感覺上需要很熟練的技巧,要是一個不小心被反咬怎麼辦?

再不,就什麼事都別做。兩隻狗當然可能兩敗俱傷,甚至會有死亡的發生,但無論如何都好過自己自己被咬成重殘。我承認我是凡夫俗子,僅能以這以人為尊的方式處理。

傷口還在疼痛,每天換藥,想不到第一次被咬傷的所使用的藥還有再派上用場的機會。依照網站的指示開始將兩隻當空氣,不理不睬。出門散步我得將手往後背使力拉扯,保持牠們走在我後面的狀態,這些作法的用意是讓我自己成為pack leader,告訴牠們是我在掌控與決定牠們的生活狀態。有沒有效果我不知道,也不想太早下定論,免得自己被牠們一臉的可愛無辜所欺騙。寵壞孩子簡單,要把被寵壞的孩子扭回來,真的很難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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